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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夜間電費標準收費標準

心理3.02W
呼和浩特夜間電費標準收費標準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階梯電價分檔標準及收費標準。

城鄉“一戶一表”和居民使用者

第一檔電量 (月用電量為170千瓦時及以下):不滿1千伏為0.415元/度、1-10千伏為0.405元/度。

第二檔電量(月用電量為171-260千瓦時):不滿1千伏為0.465元/度、1-10千伏為0.455元/度。

第三檔電量 (月用電量為261千瓦時及以上):不滿1千伏為0.715元/度、1-10千伏為0.705元/度。

合表戶用電

合表使用者及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使用者:不滿1千伏為0.427元/度、1-10千伏為0.417元/度。

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費:不滿1千伏為0.5592元/度、1-10千伏為0.5217元/度、35-110 千伏以下為0.4837元/度。

大工業用電電費:1-10千伏為0.4478元/度、35-110 千伏以下為0.4328元/度、110-220千伏以下為0.4208元/度、220千伏及以上為0.4138元/度、最大需量為28元/千瓦·月、變壓器容量為19元/千伏安·月。

其中:電石、電爐鐵合金、電解燒鹼、合成氨、電爐鈣鎂磷肥電爐黃磷、電解鋁、多晶矽單晶矽用電:1-10千伏為0.4048元/度、35-110 千伏以下為0.3898元/度、110-220千伏以下為0.3778元/度、220千伏及以上為0.3708元/度、最大需量為28元/千瓦·月、變壓器容量為19元/千伏安·月。

農業生產用電電費:不滿1千伏為0.288元/度、1-10千伏為0.281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