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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莫在明朝是什麼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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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莫在明朝是什麼官職

劉大謨(1475~1543),字遠夫,號東阜,考城縣隱賢鄉(今蘭考縣張君墓鎮)人, [5]  明朝正德三年(1508)進士,官至左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卒贈光祿大夫、諡端肅。

正德三年(1508)進士,初授戶部廣西司主事,督收黃花鎮、古北口、清江浦諸地糧草。劉瑾擅權,凡是行役往還皆前往等候跪伏拜謁,希望免除災禍,而劉大謨陛辭後即外出赴任,士論高之。

正德五年(1510),改任廣東道監察御史。

正德六年(1511),上疏勸學興政。

正德七年(1512),巡按遼東,上陳三事,皆有關政體。太監岑章為害遼陽,劉大謨探訪得知後,即捕其左右用事者,悉置於法。岑章惶恐而至,誣衊劉大謨以他事,逮繫詔獄。遼東士民奔走泣送,先後相望於道。

正德八年(1513),貶謫陝西隆德典史,不久改任蒲城縣知縣。

正德十二年(1517),升鳳陽府同知。

正德十三年(1518),升浙江按察僉事,分巡金衢。朱宸濠叛亂,劉大謨勒兵常山,安定兩浙。

正德十六年(1521),明世宗即位,入賀萬壽,升陝西按察副使。總戎李隆謀殺都御史許銘,事久未決,最後由劉大謨將其正法,輿論快之。

嘉靖二年(1523),升四川左參政,分守川南、川東二道。劉大謨督師征剿番夷叛亂,賜銀幣。

嘉靖四年(1525),充四川鄉試提調官。

嘉靖五年(1526)春,丁母憂。

嘉靖七年(1528),免喪北上,超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雁門,撫綏山右。上疏請出內帑賑災,明世宗準其奏,遣官齎銀五萬入晉陽。曾上書乞求終養,不報。又因為糾劾參議魏倫,忤重臣意,於是致仕。有人勸劉大謨爭辯,劉大謨笑著說:“老父在家,乃今得遂侍養,吾又何求況暇辯哉。”

嘉靖十八年(1539),由於南北大臣臺諫及撫按多次舉薦,再次啟用,巡撫四川。

嘉靖二十一年(1542),奉諭上陳五事。銓部屢次準備詔入劉大謨佐院事,並總督糧儲。戶部侍郎認為不可,因為太廟修建需要在四川採辦木料,於是希望讓劉大謨久任。

嘉靖二十二年(1543),採木任務完成,工部尚書奏薦劉大謨資望獨深,勞績卓著,於是晉升左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賜銀幣。同年,劉大謨因感瘴癘,病卒於官,享年六十八歲。贈光祿大夫、諡“端肅”。

官至左副都御史巡撫川中。

劉大謨(1475年-1543年),字遠夫,號東阜,河南考城縣隱賢鄉人(今河南省蘭考縣考城鎮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授戶部主事,遷廣東道監察御史,巡按遼東。以捕治太監岑章之爪牙,致坐事系詔獄,謫陝西隆德典史,累遷為浙江按察僉事。嘉靖時,歷右僉都御史提督雁門,官至左副都御史巡撫川中。有《東阜集》。

您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劉大莫,應為劉大謨,在明朝是四川巡撫官職。字遠夫,號東阜,生於1475年,卒於1542年,河南考城縣,今天的河南蘭考縣人。

正德三年進士,時任戶部主事,督古北口軍餉。

後出任遼東按察使,遭權閹誣陷,貶隆德縣典史,又移蒲田知縣,再遷鳳陽府同知,浙江按察僉事,皆以政績著稱。

嘉靖初,轉陝西副使,四川左參政。嘉靖十二年(1533年)奉旨平西番,以安定邊疆功,升都察院右僉都御使,巡撫山西。後因受閹黨排擠,辭官隱居嵩山。

後起用巡撫四川,興利除弊。癸卯(1543年)晉左副都御使,是年卒於成都,贈光祿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