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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沒交社保怎麼補交

心理1.01W
老闆沒交社保怎麼補交

1、找單位人事部門溝通,若單位設立工會的,尋求工會的幫助。

2、協商不成,向社保機構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

3、以單位未繳納保險違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員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進行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4、提出勞動仲裁。

注意離職後提出勞動仲裁時間有時限限制,需要在離職後一年內提出,但《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徵繳社會保險費用是社保管理部門的職責,因此社會保險的繳納屬於行政法規規定的範疇。因此仲裁可能會以不屬於勞動爭議範疇為由不予受理,但沒關係,可以拿著不予受理通知書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就是所謂的前置程式。

5、法院起訴。

如果因不繳納社保給員工本人造成損失的,可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標籤:補交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