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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的主張和主要目的是什麼

心理1.96W
李斯的主張和主要目的是什麼

李斯主張實行郡縣制,理由是分封制容易導致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紛爭,目的還是鞏固秦王朝的統治。

廢分封

周統一以後,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後來一個個都疏遠了,互相視為仇敵,經常發生戰爭,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縣,天下才得以安寧。秦始皇也認為,天下已經統一了,再立許多國,不利於統一,安寧也沒有保障,所以支援李斯的意見。於是,他把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郡以下為縣。郡縣制比之分封制是一個進步,有利於國家的統一。

一整套中央集權制度,從根本上剷除了諸侯王國分裂割據的禍根,對鞏固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發展起了積極作用。所以,這一制度在秦以後的帝制社會裡一直沿用了近兩千年。

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建議秦始皇廢除分封制, 實行郡縣制。又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之後又在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為指導的。

李斯在他生平的後期,雖然將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極端化,但是他僅僅是一個提出者,而不是一個完全的執行者。此時的李斯,已經沒有了"以法治國"的志向。他已經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後期的思想是否應該歸入法家的體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歸根到底還是一個法家的最完全的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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