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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與本我的區別

心理2.3W
本能與本我的區別

本我的動力是滿足其先天的需要,這是個體生命的真實目的。而依靠焦慮來維護生存或防止危險,這並非本我的目的,而是自我的工作。

自我的職責是要尋求一種最爲有利而危險最小的辦法,既能獲得滿足,又顧及到外部世界的要求。超我也可能帶來新的需要並使其處於優先考慮的地位,但它主要的作用是對需要的滿足進行限制。

我們假定,本能就是由於本我的需要而造成的一種張力。本能體現了肉體慾望對精神的作用。本能是一切活動的根本原因,但它自身是守恆的:無論有機體達到什麼狀態,都會產生一種維持其不變的傾向,也就是說,一旦這一狀態被消除,就會被重新建立起來。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一些本能。但重要的是,能否從這許多本能中探根溯源,找出幾個基本的本能。我們發現,本能可以透過轉移作用而改變自己的目的,它們也可以互相取代,即一個本能可以把自己的能量傳遞給另一個本能。

經過長久的躊躇,我們才最後假定,只有兩種基本的本能,一種是愛慾本能,一種是破壞本能。(自我儲存的本能和種族儲存的本能相對立,自我的愛和對象的愛相對立,但它們都屬於愛慾本能。)

愛慾本能的目的是不斷地把一個統一體建立得越來越大,並努力維護它,也就是說它體現了一種親合的力量。破壞本能正好相反,它是要消除聯合,造成毀滅。就破壞本能而言,我們假定其最終目的是將生命變成無機狀態,因此我們也可稱它爲死的本能。

如果我們假定生物要比無生命物出現得較晚,它是產生於無生命物,那麼死的本能就符合我們所說的本能的定義,即本能是重新回到以前狀態的傾向。

就愛慾本能而言,這一定義似乎不太適用。如果要使之符合定義。就得首先假設,生物體曾經是統一體,後來被分崩離析,現在又要求重新聯合在一起。(有獨創精神的作家們已經想象了這樣的東西,但我們從生命體的實際歷史中還沒有發現這一點。)

標籤: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