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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內容

心理1.92W
信息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內容

試卷主要內容包括公共知識、課程標準或大綱(“指導綱要”)、教材設計、教法研究、專業知識四個部分:

(一)公共知識(佔30%,即30分)

(二)課程標準或大綱(“指導綱要”)(佔20%,即20分)

1.要認真、全面、系統地學習“指導綱要”,特別是“指導綱要”中的小學階段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教學評價、軟硬件環境要求及各教學建議。

2.對所教學科具有系統的、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教學的“指導綱要”、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注意整合各科教學資源,體現對學生“能力”、“技術”、“情感”的培養,並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發展學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顯著。

(三)教材設計、教法研究(佔15%,即15分。

(四)專業基礎知識(佔35%,即35分)

(1)專業基礎知識(20分)

(2)專業綜合知識(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