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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居住權協議

心理1.11W
再婚居住權協議

再婚設立居住權協議,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享有房屋居住權的一方再婚後,如果在居住權期限內的,仍然享有居住權。但只能由當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