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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和監護人稱謂有什麼區別

心理2.41W
監護人和監護人稱謂有什麼區別

指定監護人由後死亡的父或母於遺囑中指定者,稱指定監護人。設定指監護人是為防止一些未成年人,沒有父母,也沒用親人。這時的監護人就由指定,一般是未成年人父母的朋友、所在街道社區的管理人員等。

2、法定監護人,法律術語。監護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監護主要是保護民事行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法定監護人就是具有監護責任的對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法定監護人與指定監護人都對被監護人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指定監護人還是要相對可靠一些。

標籤:監護人 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