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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應急事件分類

心理2.61W
物業應急事件分類

一、業主或住戶間發生糾紛

(一)接報後,物業管理人員應及時到達現場,瞭解整個事件始末,慎重決定是否參與調解(如業主有此項要求)。業主或住戶之間的矛盾,處理要時謹慎。

(二)根據糾紛性質恰當進行處置。如糾紛無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犯罪行為的則應積極勸說,暫緩矛盾,平息事態。如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犯罪行為的,則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求助警方處理。

(三)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活動或偷竊財物。

(四)疏散圍觀人員,維持管理區域正常生活、治安秩序。

二、不聽從勸阻、不執行規定

(一)物業服務人員糾正違章時,首先要態度和藹、說話和氣、以理服人。

(二)對不聽勸告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根據事情性質、事態程度作出相應處理。

(三)發生糾紛時,注意把握政策、區別情況、靈活處理。如屬對方蠻橫無理、打罵物業工作人員則應視情節輕重採取恰當的對策給予處理。

三、酒醉者鬧事

(一)對外來酒醉者闖入物業管理區域鬧事的,必須全力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物業管理區域範圍。

(二)如外來酒醉者行凶打人或毀壞公物時,秩序維護員可果斷採取約束措施。但注意約束不可過當,同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求助警方處理。

(三)當業主或來訪客人酒醉後行為失態、無法自控時,秩序維護人員應及時通知物業客戶服務中心,查明其身份、住所,設法讓其親友勸說並帶領回家,必要時物業工作人員可協助做好監護、看護工作。

(四)對各類酒後肇事造成人員傷害、財物損壞情形的,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並及時做好拍照、錄影等取證工作,協助警方進行處理。

四、精神病人

(一)密切關注,防止精神病人動武傷人,並勸其離開物業管理區域。

(二)如精神病人發病行凶、毀物時,秩序維護員須合力採取強制性約束措施,同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請求警方處理。

(三)設法通知精神病人的家屬,讓病人家屬將病人領回,並做好監護工作。

(四)秩序維護員事先要做好防範性措施,確保人員安全,防止精神病人闖入小區傷害業主和客人。

五、陌生人

(一)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現陌生人應先觀察、後盤問,注意文明用語,如:“先生,您找誰我可以為您提供幫助嗎”

(二)如陌生人說不清楚尋訪者的姓名、樓棟號、房間號等,則應留意其動作和反應。如有必要,可進一步查詢。

(三)如陌生人確為訪客或有公務活動,在辦理登記手續後,可提供相關幫助。

(四)秩序維護人員發現有人亂竄樓面、反覆搭乘電梯等情況,應及時通知主管派員跟進,查明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五)若事件未能得到有效處理,為避免事態惡化,根據事件發生程度,可向110指揮中心報警,尋求警方幫助。

(六)事件處理過程中應注意保護自身安全。

六、噪音

(一)對於施工單位可能造成噪聲騷擾的,應預先對施工單位講明要求,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預先向業主公告施工事宜及施工計劃。

(二)秩序維護員應留意物業管理區域四周所產生的噪音,如機器、音響、人為喧譁等情況。

(三)業主或施工單位違反裝修、維修、施工時間規定產生的噪音,應及時加以制止,並及時向物業客戶服務中心通報。

(四)物業客戶服務中心接到業主投訴或巡檢時自行發覺噪音汙染,應調查噪音來源,並及時加以制止。

(五)噪音產生責任人經多次勸說,仍拒絕停止產生噪音的工程或降低音量,則應上報環保監督部門或城市管理部門。

(六)對外來人員故意聚集、騷擾引起的噪音,如嚴重影響他人工作、學習和生活,經勸說仍不改正的,則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通知警方處理。

七、漏電

(一)如發現漏電,應立即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二)工程維修人員根據情況,採取斷電、暫停設施裝置執行等措施。

(三)工程維修人員迅速查明原因,組織搶修。

(四)對停電區域及停電區域內的設施裝置進行巡查,防止發生意外。

八、失物處理

(一)物業服務人員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如走廊、樓梯、道路、綠地等處拾到財物時,應立即向主管或經理報告。

(二)及時將拾到的財物送交物業客戶服務中心。物業客戶服務中心清點、登記。

(三)物業客戶服務中心根據相關資訊和資料儘量尋找失主,交還失物。失主領回失物時,物業服務中心應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後,將失物交還失主。失主領取失物時應辦理簽收手續。

(四)物業工作人員在撿拾、招領失物過程中如有可疑之處,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尋求警方幫助。

九、迷途人士

(一)觀察迷途人士身體狀況,如有需要,則及時撥打120,請求救助。必要時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尋求警方幫助。

(二)查詢並協助安排迷途人士返回家中。

(三)如無法與其家人聯絡,向110指揮中心報警,交警方處理。

十、屋內浸水

(一)物業管理人員迅速趕往現場,並切斷水源。

(二)保潔員清理現場水浸。

(三)如水浸可能侵損電梯,應立即檢視電梯內是否有人,確認電梯內沒人後,將電梯升至高層位置(通知使用者電梯停用狀況),梯口用沙包封閉。

(四)與相關方(如:業主、開發商、維保單位等)共同分析、認定造成水浸的原因,區分責任。

(五)配合水浸責任方請的電梯維修專業機構,進行維修。

(六)及時做好水浸事故調查取證工作。

十一、病人

(一)發現病人或得到告知,應及時撥打120,請求救助。

(二)及時通知病人家屬。

(三)現場安慰病人,等待醫護人員和家屬。

(四)注意事項:1.觀察病人是否進食禁類藥物,並向醫護人員說明2.不可擅自搬動病人,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十二、狗咬傷人

(一)瞭解過程後,提議傷者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

(二)記錄傷者姓名、地址及被狗咬的時間、地點或原因。

(三)如嚴重受傷,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求助警方處理。同時,及時通知醫療機構,請求救助。

(四)及時收集相關資訊,如寵物主姓名、住址、電話等,以方便警方現場調查取證和處理。

十三、惡意損毀

(一)注意保護現場、儲存證據和尋找目擊證人。

(二)根據毀損程度,採取相應處置措施,如提示、賠償等。如毀損嚴重,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求助警方處理。

十四、意外受傷

(一)發生意外受傷事件,物業管理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根據事件性質及受傷程度恰當處置。注意防止意外事件再次發生或事件繼續惡化。

(二)如有必要,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或及時撥打120,尋求警方或醫療人員的求助。

(三)注意保護現場,儲存證據,疏散人群,疏導交通,維護管理區域正常生活秩序。

(四)在救護人員到現場前,應先力所能及地採用正確方法救治傷者。

(五)儘可能的及時通知傷者家屬。

(六)必要時派保安人員將傷者護送至醫院。

十五、衝閘

(一)及時記錄衝閘車輛車牌、顏色及車輛品牌等相關資訊。

(二)注意掌握駕駛人相貌、衣著及逃逸方向。

(三)注意保護現場,儲存證據,疏散人群,疏導交通。

(四)衝閘行為若造成財產損失,應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求助警方處理。

(五)注意,在無任何危險、且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方可嘗試攔車,且不要站立在車行路線的前方。

十六、業主(住戶)入戶門未鎖

(一)發現業主(住戶)入戶門未鎖,應及時通知主管或經理。

(二)若無第三方人員在場,物業工作人員切勿入內,做好值守工作,等待失主或第三方人員到達現場。

(三)及時通知業主(住戶)到場,同時尋找第三方人員到達現場(如居委會、110巡警等)。

(四)在有第三方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方可入室檢查。檢查內容包括:1.是否有可疑人員滯留2.室內是否有異常。

(五)入室檢查後,如有必要,須及時向110指揮中心報警,尋求警方幫助。如無異常則可退出,鎖門。

(六)在處置過程中,注意保護好現場、儲存證據、記錄相關情況等工作

標籤:物業 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