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信用證的基本要素

心理2.22W
信用證的基本要素

信用證,是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得超過規定金額的匯票,並按規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物。

信用證支付的一般程式是:(1)進出口雙方當事人應在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採用信用證方式付款。(2)進口人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開證申請,填具開證申請書,並交納一定的開證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證,請銀行(開證銀行)向出口人開出信用證。(3)開證銀行按申請書的內容開立以出口人為受益人的信用證,並通過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來行(統稱通知行)把信用證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發運貨物,取得信用證所要求的裝運單據後,按信用證規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銀行)議付貨款。(5)議付行議付貨款後即在信用證背面註明議付金額。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 的內容:

一、信用證的內容 :

⑴開證銀行名稱 ⑵信用證型別 ⑶信用證號碼 ⑷開證地點和日期 ⑸有效日期和交單地點 ⑹申請人 ⑺受益人 ⑻通知行 ⑼金額 ⑽信用證的使用 ⑾分批裝運 ⑿轉運 ⒀買方投保 ⒁UCP500中第四十六條所解釋的裝運 ⒂單據及貨物的描述 ⒃交單期限

⒄開證行的保證條款 ⒅開證行對通知行的指示條款(用於"致通知行的通知書")

⒆開證行致議付、承兌、付款行的指示條款 ⒇信用證頁數(21)簽字 。 二、信用證是一種由銀行依照客戶的要求和指示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