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民訴法123條法條原文

心理1.49W
民訴法123條法條原文

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相關條文: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