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防爆區域電纜設計規範

心理3.03W
防爆區域電纜設計規範

根據AQ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範》的基本要求,在防爆區域進行防爆電氣施工和改造必須遵循相關的要求和規範。總結起來,基本要求有以下幾點:

1、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當不能避開時,應採取預防措施。

2、選用的低壓電纜或絕緣導線,其額定電壓必須高於線路工作電壓,且不得低於500V,絕緣導線必須敷設於導管內。

3、10kV及以下架空線路嚴禁跨越爆炸性氣體環境架空線與爆炸性氣體環境水平距離,不應小於杆塔高度的1.5倍。

4、電纜及其附件在安裝時,根據實際情況其位置應能防止受外來機械損傷、腐蝕或化學影響(例如溶劑的影響),以及高溫作用(對本安全電路亦見)。如果上述情況不能避免,安裝時應採取保護措施,例如使用導管或對電纜進行選型(為了使其損害降低到最小,可使用鎧裝電纜,遮蔽線、無縫鋁護套線,礦物絕緣金屬護套或半剛性護套電纜等)。

注: 在-5℃安裝時,PVC電纜應採取措施防止電纜護套或絕緣材料受損害。

5、無護套單芯電線,除非它們安裝在配電盤、外殼或導管系統內,不應用作導電配線。

6、設定電纜的通道、導管、管道或電纜溝,應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可燃性氣體、蒸氣或液體從這一區域傳播到另一個區域,並且阻止電纜溝中可燃性氣體、蒸氣或液體的聚集。這些措施包括通道、導管或管道的密封。對於電纜溝,可使用充足的通風或充砂。導管和在特殊情況下的電纜(如存在壓力差)應密封,防止液體或氣體在導管或電纜護套內通過。

7、通過危險場所的電路從非危險場所穿過危險場所到另一場所時,危險場所中的管線系統應適合於該區域。

8、除加熱帶外,應避免電纜金屬鎧裝/護套與有可燃性氣體、蒸氣或液體管道系統之間的偶然接觸,利用電纜上非金屬外護套進行隔離通常可避免這種偶然接觸。

9、危險和非危險場所之間牆壁上穿過電纜和導管的開孔應充分密封,例如用砂密封或用砂漿密封。

10、在危險場所中使用的電纜不能有中間接頭。當不能避免時,除適合於機械的、電的和環境情況外,連線應該:

-一 在適應於場所防爆型式的外殼內進行或

-一 配置的連線不能承受機械應力,應按製造廠說明,用環氧樹脂、複合劑或用熱縮管材進行密封。

注: 除本質安全系統用電纜外,後一種方法不能在1區使用。

除連線隔爆裝置導管中或本安電路中導線連線外,導線連線應通過壓緊連線、牢固的螺釘連線、熔焊或釺焊方式進行。如果被連結導線用適當的機械方法連在一起,然後軟焊是允許的。

11、如果使用多股絞線尤其是細的絞合導線,應保護絞線終端,防止絞線分散,可用電纜套管或芯線端套,或用定型端子的方法。但不能單獨使用焊接方法。符合裝置防爆型式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應因導線與端子連線而減小。

12、為處理緊急情況,在危險場所外合適的地點或位置應有一種或多種措施對危險場所電氣裝置斷電。為防止附加危險,必須連續執行的電氣裝置不應包括在緊急斷電電路中,而應安裝在單獨的電路上。

13、為保證作業安全,應對每一電路或電路組採取適當方法進行隔離(例如隔離開關,熔斷器和保險絲),包括所有電路導體,也包括中性線。應立即採取與隔離措施一致的標籤對被控制電路和電路組標識。

1,採用阻然鎧裝電纜。

2,電纜穿保護鋼管敷設。

3,電纜不允許有中間接頭。

4,電纜進入裝置必須要有格蘭頭密封圈。

5,保護管必須要有良好的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