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民團也被稱為什麼

心理7.88K
民團也被稱為什麼

民團

團練

團練的別稱。一般作為對封建統治階級編練的非正規的地方武裝的稱呼。其權利操於地方的地主士紳之手。

它以自耕農為主體,按村鎮為單位建立起來的。此兵制始建於唐,宋、明兩代亦有。

清代前期招募鄉兵,旋募旋散,均系臨時性質。

1730年(雍正八年),清朝始募鄉兵。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清將福康安於臺灣鎮壓林爽文起義,募集所謂義勇與官兵並用,其後各處繼而仿行,皆用鄉勇之號,嘉慶年間鎮壓川楚白蓮教起義軍,戰守均賴鄉兵,出現鄉勇、團勇的區別。

太平天國運動時期,各地舉辦團練,辦法不一。有招募外來遊民者,有以本地鄉民為主者有專門防守本地者,有輪流調營出戰者,多系非正規的地主武裝,也有少數如曾國藩的湘軍由團練轉化為正規軍。

當時即有人稱團練為民團,並提出“民團,即當以民為團,而不可以募勇塞責也。”此後,各地官府與土豪巨紳仍繼續舉辦團練,且常稱之為民團。辛亥革命後,內地各省地主舉辦這類民團的任然很多。如豫西之劉廷芳擁有人槍數萬,割據四縣之地,尤為突出。這類地主武裝經解放戰爭的掃蕩,始完全消滅。在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上,民團的職能是單一的,即平時用於防範“匪”、“盜”、流民,保護封建統治秩序,而當階級矛盾激化,農民起義爆發之際,它又往往充當封建統治者鎮壓農民反抗鬥爭的輔助軍事力量。但另一方面,在外辱日迫,民族危機不斷加深的形式下,也有不少民團成為各階級、各階層人民聯合進行反帝鬥爭的組織形式。

在形式歷次反侵略戰爭和此起彼伏、連綿不斷的反教會鬥爭的蹤跡。義和團運動中,有的民團加入了義和團,參加了反侵略鬥爭。但也有的民團,尤其是在義和團開展“搶糧”、“均糧”鬥爭地區的民團,則參與了對義和團運動的破壞與鎮壓。

標籤:民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