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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殊門診怎麼辦理流程

心理1.76W
成都特殊門診怎麼辦理流程

初次辦理

初次申請門診特殊疾病,須提供二級甲等及其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或專科醫院(限本專科)的檢查報告和6個月內疾病診斷證明。需辦門特的人員自己選定一家方便的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初次申辦門診特殊疾病辦理須知》,到醫療機構指定視窗辦理特殊門診申請,提供身份證、醫保卡和相關疾病的病情證明和檢查報告。

再次辦理

定點醫療機構在受理參保人員的門診特殊疾病申請後,根據病情提出治療方案,確定所需藥品名稱(與藥品目錄一致)、用法和用量、診療專案(含物價編碼及檢查、治療次數等)。 按要求填寫《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並加蓋醫療機構醫保部門公章後,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同意並確定稽核期起止時間後生效。

門診特殊疾病每3個月辦理一次稽核,符合第一類病種的精神病類門診特殊疾病每6個月辦理一次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