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傣族舞和藏族舞的區別

心理1.73W
傣族舞和藏族舞的區別

傣族舞是南方舞蹈,區別於北方舞蹈的動作大氣、舒展,整體感覺柔軟、含羞、嫵媚。傣族舞軀幹部動作注重腰、臀、胯、膝的運用。傣族舞的要領是“三道彎”——即右五位側提腕立掌手,加拾左勾腳旁掖腿,那彎曲的膝部、肘部、,提起的腕部,送出的胯部,稍彎的腰部,微倒的頭部等,這種別具一格的曲線形圖案。舞蹈動作多保持在半蹲姿態上的顫動,身體的每個關節都有彎曲,形成了獨特的三道彎舞姿造型。傣族舞屬於內向性強、柔健相合、韌勁突出的舞蹈,而藝人們跳,始終能“噴射”出濃濃的民族味,他們無論怎樣變化,也是萬變不離其宗,這恰恰是其藝術魅力所在。 蒙古族舞 “太平鼓”系用銅圈驢皮製成,呈圓形或橢圓形,鼓皮塗繪山、水、花哉或人物,飾以絨球、花穗,柄部小圈處繫有小鐵環。多於豐年節日由婦女表演,分集體和單人舞兩種表演形式。舞時,左手橫握鼓柄,右手持一帶穗木棍,邊擊邊舞。動作名稱有“拜鼓”、“跑走馬”、“拉大鋸”、“撲堞”、“彈棉花”、“滾元宵”、“趕鳥”、串門”、“滾秀球”等。顧名思義,這此名目繁多、變化多端的擊鼓動作,與勞動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聯。身段動作一般比較誇張,基本舞姿多是以腰為軸心的仰、俯、傾、側。舞步開放有力,富有彈性,雜有跳、轉等技巧,亦有技藝嫻熟者可同時舞耍四、五面鼓,在身體不同部位盤繞回旋,帶有雜技色彩。 “燈舞、盅碗舞”系節慶歡宴、親朋相聚時所跳的一種女子獨舞,主要流傳在鄂爾多斯草原。它的形成,與元代《倒喇》戲不無關係,《歷代舊聞》注云:“元有倒喇之戲,謂歌也,琵琶、胡琴、箏,皆一人彈之又頂甌燈起舞”,足見其歷史悠久。對此,清陸次雲在他所作“滿庭芳”一詞中曾有所描述:“舞人矜舞態,雙甌分頂,頂上燃燈。更口噙汀竹,擊節堪聽。旋復回風滾雪,搖絳卉,故使人驚。哀豔極色藝心誠,四座不勝情”。其溫雅婉約的技巧,可見一斑。此舞因受地點(蒙古包)道具(燈碗)所限,基本上是在原地跪、坐、立而舞。主要賃藉手、腕、臂、肩的樟、挑、拉揉和以腰為軸的前俯、後仰進行表演。技藝精湛者,亦能雙手各託燃燈,邊快步奔走邊作流星般盤繞動,此時燈焰飄忽搖曳,舞姿輕盈流暢,富有獨特魅力。 “達力根巴雅爾”是鄂爾多斯草原,自古留傳著一種“招福致祥”的民間祭祀儀式。多於豐年或戰爭凱旋時舉行,以示感恩,祈求康樂太平。祭祀完畢,所有參加者便開始在草原上盡興歡歌起舞,往往跳至更深不止。主要動作有甩臂擊鼓、跪蹲請安、擰身跺足、橫擺漫步等。具有濃厚的鄉土氣息,真摯地表現了以遊牧為生的蒙古族人民歡樂時的情感和豪邁的精神氣質。 “查瑪”(俗稱“跳神”或“打鬼”) 系蒙藏宗教文化交流的產物。於十六世紀後半葉隨同噶魯派(黃教)喇嘛教傳入,至今已有四百年的歷史。 並在長期的演變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它是一種以演述宗教經傳故事為內容的面具舞。人物繁多,形態各異,分“大查瑪”(主要神祗)和“小查瑪”(泛指鳥獸及侍從)兩大部分。有殿堂舞、米擴佛傳舞、寺院舞、大場舞四種表演形式,獨舞、雙人舞、多人舞、大群舞一應俱全,亦可穿插即興表演。表演程式化、規範化。舞蹈語彙的運用多以所表演人物的個性劃分。一般是“大查瑪”動作沉毅堅定,莊重徐緩,“小查瑪”動作乘巧多變,靈活敏捷。表演時二者相映相襯,各具特色。如卻吉勒(閻王)舞動作勁獷悍,舉手投足都極富雕塑性鹿神舞動作矯健奔放而有氣勢,技藝性頗強,帶有竟賽性質好扣麥(骷 髏)舞動作靈活灑脫,時而隨鼓聲顛跑跳躍,時而故作威風狀進行喜謔表演,身體的起伏,頭部的昂垂,手的繞動舞步的踏跳配合融洽,很有韻味。“查瑪”舞在內蒙古地區流傳十分廣泛,絕大多數寺廟均於宗教節日時表演。其舞蹈形式影響甚廣,至今仍在蒙古族舞蹈的創作、表演和教學中發揮一定的作用。 “安代舞”在蒙古族傳統民間舞蹈中,以其濃厚的民族風格和健康活躍的世術特色,為各族人民所喜聞樂見。相傳很久以前,科爾沁草原有父女二人相依為命,姑娘突然得了一種怪病,神智恍惚,舉止失常,幾經醫治不見起色,老阿爸只得用牛車拉上女兒前往它鄉求醫。行途中車軸斷裂,女兒病情加重,奄奄一息,老阿爸急得繞車奔走,以歌代哭。歌聲引來附近百姓,見此狀無不潸然淚下,皆隨老阿爸身後甩臂跺足,繞行哀歌。不料姑娘悄然走下牛車,尾隨眾人奮力而舞,待發現時,她已跳得汗如雨注,病癒如初。訊息不脛而走,以後,人們皆仿效這種載歌載舞的方式,為患有類似病症的青年婦女治病,取名“安代”。又在求雨、祭敖包、那達慕大會等群眾集會中採用,並廣為流傳,逐步發展成為自由地表現思想感情和生活的集體舞。 依據習俗,早期的安代舞表演場地,中間立一斷軸車輪或木杆(意為鎮妖避邪之物),參加者圍成圓圈,右手握一塊綢巾或扯起蒙古袍下襬,隨領唱(領舞者)邊歌邊舞。曲調悠揚婉轉,韻味醇厚,善於表達情感。唱詞內容豐富,活潑生動,富即興色彩。舞蹈動作主要有:原地踏腳擺綢或向旁輕移:前傾身甩綢立起後向前“小踢步”邁動:邊繞圈奔跑邊甩綢連續做“吸腿跳”步並用力向兩旁甩綢等。 “筷子舞”流傳於伊克昭盟鄂托克旗和烏審召旗,多於喜慶歡宴的場合由男子單人表演。舞者原地單手或雙手握一把筷子,隨著腿部韌性屈伸、身體的左右晃擺,快速抖動雙肩。兩臂鬆馳流暢地用筷子敲打手、肩、腰、腿等各個部位,繼而繞圈行進或直線進退。舞姿灑脫利落,擊筷動作靈巧多變。至高潮時,邊舞邊呼號助興。 “育呼爾”流傳在呼倫貝爾盟布利亞特蒙古族聚居地區,於傳統節日或喜慶的場合以群舞的形式表演。舞時男女各半,相互拉手成橫排或圓形,載歌載舞。主要動作有:“擦地拖步”、“跺踏步”、“ 跑跳步”等。身體動律自然各諧,時而左右搖擺,時而前俯、後爺。並隨著歌聲和“育呼爾”的呼號聲逐步推向高潮。該舞爽朗、流暢,有著自由、舒展的特色。蒙族舞中另有表現賽馬、射箭、摔跤等民族習俗的舞蹈,亦有特色。 藏族舞 琳琅滿目、繁花似錦的不同型別和不同風格的藏族舞蹈中,雖然它們都具有各自獨特的個性和固有的審美要求,但它們又都包含共同的精髓元素,以及共同的動作規律。這種精髓元素和規律構成了整個藏族舞蹈的審美概念。 “顫”、“開”、“順”、“左”、“繞”是各種類不同藏舞的共同特點,或稱為藏族舞蹈的五大元素,從而構成了它區別於其他兄弟民族舞蹈的美學概念。 這五大元素的形成,是同藏族人民的歷史條件、社會制度、風俗信仰、地理環境、生產方式、文化傳統等有著密切聯絡的,是長期在人民群眾中凝成的審美標準。 藏族舞蹈中除上述共有的主要特點外,在舞蹈的動律上還普遍存在著最基本的“三步一變”、“後撤前踏”、“倒腳輾轉”、“四步迴轉”的共同規律。在這種共同規律的基礎上產生出種種不同的變化,再加上手勢的運作、腰身的韻律、音樂的區別而構成不同的舞蹈風格。 藏族舞蹈的步伐十分豐富,從腳部動作上可概括為“蹭”、“拖”、“踏”、“蹉”、“點”、“掖”、“踹”、“刨”、“踢”、“吸”、“跨”、“扭”等12種基本步伐。 藏族舞蹈的手勢,可歸納成“拉”、“悠”、“甩”、“繞”、“推”、“升”、“揚”七種變化。 藏舞中的技巧主要有:輾轉、刨腿轉、踢腿轉、果諧轉、跨腿轉、跳跨轉、推磨轉、蹲轉、跪轉、掖轉、正反轉、扭腰正反轉、擰身反跨轉、點步翻身、踏步翻身、點轉、平轉、小蹦子、死人蹦子、躺身大蹦子、平轉虎跳以及跨腿跳、吸腿跳、蓋腿跳、撩腿跳、蹭步跨腿跳、兔子跳、貓跳等等。

標籤:藏族 傣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