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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業務和承辦業務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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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業務和承辦業務的區別

1、釋義不同:

承辦人:

承擔辦理(商務等)承擔舉辦(會議、活動等)承辦是公文中的一個術語接受辦理。承辦人是指承擔辦理商務、會議、活動的主事人。

經辦人:

經辦人是部門中事件的提出者及處理者,經辦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這都是政府部門業務流程的俗稱,它只是業務流程中的一個階段名稱和辦理人名稱。

2、工作不同

承辦人:

負責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經辦各類合同,代表企業具體負責合同的起草、修改、談判、審查、簽訂、履行及管理工作。

經辦人:

參與公司合同的全流程管理,負責合同各個環節的連線和合同所涉各個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3、法律效義不同:

承辦人:

就是負責簽訂合同的人,但並不一定是合同所指的甲方、乙方。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合同,分別由甲公司的A和乙公司的B負責簽訂,則AB二人就是合同承辦人。

經辦人:

是指一件事是由誰親自辦理的,和最終的負責人有時是不同的。可以說是事件的執行人或操作人。

標籤:承辦 業務 經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