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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籤合同和不籤合同的區別

心理2.05W
試用期籤合同和不籤合同的區別

後果不同。無論何種情況,試用期內務必要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偏向保護勞動者(弱勢群體)的,簽了勞動合同,公司就不能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還要面臨每月支付2倍工資,違法解除的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勞動者只需要按要求提前3天(試用期內)或1個月(過了試用期)書面通知公司,到期即可解除勞動關係、結清工資。

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證明在試用期是受到勞動法保護的,屬於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法規定用工之日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籤勞動合同的得付兩倍工資。試用期在合同內,如果試用期不在合同內,籤不籤合同,影響不大。如果超過一個月不籤合同,企業就違法,員工就可以此為由立即辭職並要求賠償及支付兩倍工資。因此,雖是試用期,企業一定得慎重對待。

標籤:籤合同 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