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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溪最低生活保障

心理1.2W
2020年本溪最低生活保障

本溪市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1.本溪市市區(含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由1610元調整為1710元。

2.本溪縣、桓仁縣由1480元調整為158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1.本溪市市區(含平山區、明山區、溪湖區、南芬區)由16.3元調整為17.2元。

2.本溪縣、桓仁縣由15元調整為15.9元。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21號令)和《遼寧省最低工資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第177號令),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公佈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檔標準為1910元,二檔標準為1710元,三檔標準為1580元,四檔標準為1420元。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檔標準為19.2元,二檔標準為17.2元,三檔標準為15.9元,四檔標準為14.3元。

各市政府要根據《遼寧省最低工資規定》和調整後的遼寧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請於2021年10月9日前報省政府批准。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1月1日起執行。

標籤:本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