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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居住證上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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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居住證上牌流程

來穗人員到達廣州後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的,可申領《廣東省居住證》。即先申報居住登記,再申領居住證。

注:符合以下兩種情況居住登記不用滿半年也可辦理居住證:①繳納社保滿半年②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

辦理條件

1、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流動人員,可申報辦理居住證申領手續。

2、持廣州市人才綠卡的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滿半年的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滿半年的,經核查屬實的,在辦理居住登記後,即可申辦居住證。

3、流動人口繳納社保滿半年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後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可在申報居住登記後申辦居住證,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4、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廣州居住登記辦理指南

辦理材料

1、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申領人在具有相關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取得的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工作人員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取晶片相片資訊。

4、申領人的《廣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憑證》。

5、根據申領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須準確表述居住證申辦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穩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況。證明材料種類如下:

(1)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

居住在自有(直系親屬)產權房屋的。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申報居住登記後申辦居住證的,房屋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是指房屋產權證明檔案簽發或購房合同簽訂滿半年。流動人口可憑證明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的房屋產權證明檔案或購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辦居住證。

流動人口居住在直系親屬自有產權房屋的,受理單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資訊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係的,無需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材料不能通過系統核查共享資訊等方式核實直系親屬關係的,申辦人還需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材料。〔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能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材料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出生公證、獨生子女證、收養登記證、居民戶口簿、衛生健康部門出具的關係證明、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係證明、居(村)委會出具的關係證明等能反映直系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申辦人提供能夠證明直系親屬關係的最少材料即可。〕

(2)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包括:

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居住地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近一年內在居住地所屬轄區內繳納社保累計滿半年的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等。

(3)連續就讀證明包括:

在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學生,提供其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

(一)到實際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居住證

(二)也可通過廣東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辦理(“粵省事”微信小程式)

(三)或者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移動終端進行申報辦理居住證申領手續(“廣州來穗局”微信公眾號→來穗通)。

領取流程:

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居民身份證、廣東省居住證受理憑證,到申領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領取《廣東省居住證》。

若是代為領取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選擇速遞方式領取證件的,由速遞公司負責送達申辦人。

具體領取事項可諮詢現場辦理工作人員或可檢視受理憑證上面的資訊。

注: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需簽註一次。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內發放。

辦理費用:

(1)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簽註手續,辦理單位不得收取費用

(2)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證件工本費20元。,並領取廣東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

辦理地點

實際居住地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