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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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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

辦理依據

1、《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

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申報條件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審批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

2、申請的事項屬於市中區衛生局管轄或受理範圍。

申報材料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資格證明(身份證影印件及董事會決議、任命檔案等)

3、衛生管理制度

4、圖紙:公共場所佈局平面圖(需標註面積、尺寸、各功能間名稱、場所用途、清洗消毒等衛生裝置位置和衛生防護設施位置)

5、公共場所衛生檢測合格報告(由具有資質認定的檢驗機構提供)*

6、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合格報告(由具有資質認定的檢驗機構提供)*

7、原許可證正、副本(延續換證單位)

8、衛生行政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以上材料除原許可證正、副本均為一式兩份,帶“* ”的需提供資料的原件及影印件,原件稽核合格後退回,影印件提交存檔。

受理單位

濟南市市中區衛生局

許可單位

濟南市市中區衛生局

辦理程式

1、市中區政務中心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視窗受理許可申請

2、相關科室審查驗收

3、市中區衛生局領導審批

4、准予許可,由政務中心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視窗發放衛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製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辦理期限

20個工作日

頒發出具證照或檔案及有效期限

頒發《衛生許可證》正本、副本。有效期四年

年審或年檢

每兩年複核一次

辦理地點

濟南市市中區政務中心(市中區經八路122號)

聯絡電話

8207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