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電力建設資金的來源是

心理2.69W
電力建設資金的來源是

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徵收電力建設資金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1987] 111號)精神,結合我省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電力建設資金從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在全省徵收,作為地方電力建設的專項資金。

二、對所有企業(包括外資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用電以及向省外輸送的電力均徵收電力建設資金。

三、電力建設資金的徵收標準為每度用電量二分錢,由使用者隨電費繳納。外省用電由省電力主管部門統一與有關省市電力管理部門結算,其徵收標準另行確定。

對農灌用電暫時免徵,化肥生產用電暫實行減半徵收。

四、電力建設資金由省統一組織徵收,各地、市、縣和部門不得重複徵收。

五、電力建設資金由省電力主管部門負責向用戶隨電費收取,按月彙總繳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單立帳戶,專款專用。由省計劃委員會按照國家計劃和地方情況統一管理安排。

六、使用電力建設資金建設的專案,按國家集資辦電的有關規定,地方投資的部分,產權歸地方所有,並按此比例分電分利。

地方按比例分得的電量,用於全省地方企業、市政、生活和農業用電以及中央在我省現有企業新增用電需要。

七、電力建設資金實行有償使用,其利率、還貸期限按國家“撥改貸”辦法執行。收取的本、息、利作為建設資金週轉使用。

八、企業繳納電力建設資金後,應努力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企業自備電廠的自給電量,免徵電力建設資金。

九、按照國務院規定,對電力建設資金免徵各項稅收。

十、本辦法從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起執行,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標籤:資金 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