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民法典關於國家賠償的範圍規定

心理2.48W
民法典關於國家賠償的範圍規定

民法典關於國家賠償規定:解除、撒銷拘留或者逮捕措施雖未撤銷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或判決宣告無罪,但符合規定6種情形之一,屬於終止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另外規定,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措施厲,有規定的七種情況之一且辦案機構未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或者返還財產的,屬於侵犯財產權,受害者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民法典的規定,損害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誤工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