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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學法減分規則

心理2.29W
南京學法減分規則

1、“學法免分”是指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的本市駕駛人,可以通過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學習和答題,答題合格後,可以對一起未處理的交通違法曝光進行免分處理當答題(A)50題合格可對一起記分分值為3分(含)以下未處理的交通違法曝光做免分處理答題(B)100題合格可對一起記分分值為6分(含)以下未處理的交通違法曝光做免分處理一個記分週期內只能申請三次學法免分和只能免9分答題獲取分值不可累加,如需消6分,需選擇6分的答題。

2、“學法免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持南京市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僅限處理登記在本人名下的蘇A號牌(小型非營運)車輛發生的南京本地交通違法曝光行為。

3、駕駛證處於滿分逾期未換證、違法未處理、逾期未審驗、登出狀態或沒有未處理需記分的交通違法曝光的,不能申請“學法免分”。

4、“學法免分”不適用以下條件:逆向行駛、變道加塞主觀故意且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的交通違法曝光行為。

5、對於免分處理的交通違法曝光,本人須確認違法事實並對處罰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