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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長任職年齡規定

心理2.81W
最新校長任職年齡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全國中國小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專業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校長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4歲。

新聘中國小校長正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一般應擔任副校長3年以上新聘副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一般應擔任學校中層管理正職3年以上。市管幹部從其任職年齡規定。對長期擔任校長,工作業績突出,社會認可度高的幹部,可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適當延長其任職年齡,但最多不超過5年。

標籤:校長 年齡 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