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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依戀發展的三個階段

心理2.71W
嬰兒依戀發展的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前依戀期(無差別的反應期,0-6周)。嬰兒受認知能力的侷限,還沒有實現物、我的分化,對任何人都表現出相似的反應行為。嬰兒會通過哭、笑等行為來喚起撫養者的感情,獲得照料。哭是一種要求撫慰的訊號,當父母給予反應時,嬰兒會通過安靜下來或笑的方式強化父母的這種行為,並給撫慰者帶來情感上的滿足。

第二階段:依戀關係建立期(有差別的社交期,6周到6-8個月)。由於分辨能力、再認能力的發展,以及反覆出現的與父母的情感聯結,兒童對父母等撫養者表現出更多的積極情緒,如更多的微笑。但是由於認知能力的限制,嬰兒仍不會在父母要離開時表現出反抗行為,即依戀關係尚不十分明顯。

第三階段:依戀關係明確期(積極尋求與專門撫養者地接近,6-8個月到18個月-2歲)。這一時期的標誌性事件是分離反抗和怯生的出現。即當嬰兒的依戀物件要離開時,他們會表現出明顯的反抗、哭叫等行為。分離反抗的出現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通常6個月左右的嬰兒開始出現反抗分離的行為,強度持續增加,一直到15個月左右。

分離反抗的出現,意味著嬰兒已經能夠理解父母的消失是暫時的,即使看不見他們,他們也是存在的,但他不能容忍這樣的分離。稍大一點的孩子還會出現有意識尋求獲得父母情感支援的行為。當父母在身旁時,他們可以將父母作為安全基地進行遊戲、對環境進行探索,出現了對撫養者持續穩定的情感。與此同時,大多數兒童對陌生人表現出明顯的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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