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煤礦氧氣國家標準

心理1.84W
煤礦氧氣國家標準

標準是不得低於20%

我國現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00條規定採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得低於20%。這一規定是為了保證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的勞動健康而制定的。計量單位使用濃度,無論是體積濃度還是質量濃度都是不科學的。因為在85000m以下的大氣層,氧氣的體積濃度基本都穩定在21%左右。但單位體積的空氣粒子數以及氧分子數是隨著海拔高度的增加而減少的,經計算海拔高度每抬升100m,與海平面標準狀態相比大氣壓約下降5.9mmHg,氧分壓下降約1.2mmHg,氧含量下降約0.76%。影響人體健康的是單位體積空氣中的氧氣含量,而不是單位空氣中氧氣的相對比例(濃度)。如西寧、唐古拉山口、安多、那曲、當雄、拉薩的氧氣濃度都在21%左右。

礦井空氣成份指標

採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按體積百分比計算,氧氣濃度不得低於2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

礦井有害氣體的濃度不得超過下表規定

名稱 最高允許濃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氧化氮(換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

二氧化硫(SO2) 0.0005

硫化氫(H2S) 0.00066

氨(NH3) 0.004

注:瓦斯、二氧化碳和氫氣的允許濃度按本標準有關條文執行。

當巷道中空氣成份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同時向礦排程室及有關部門報告。

井下空氣成份應定期取樣化驗,取樣地點和次數由礦井通風部門確定。

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規定,採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二氧化碳的濃度不得超過百分之0.5。這個百分比是按照體積百分比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