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秦朝地方制度的內容和特點

心理9.09K
秦朝地方制度的內容和特點

1、內容:郡是隸屬於中央的地方行政區劃,設郡守、郡尉、監御史,管行政、軍事、監察。縣隸屬於郡,設鄉、裡兩級行政機構。

郡,是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行政單位,其組織機構與中央政府略同,設郡守、郡尉、郡監(監御史)。郡守,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掌全郡政務,直接受中央政府節制郡尉,輔佐郡守,掌管全郡軍事郡監,掌監察工作。

郡以下設縣或道。縣是秦朝統治機構中關鍵的一級組織,是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構中具有相對獨立性的一個單位。縣以下設鄉、裡和亭。鄉和裡是行政機構,亭為治安組織。鄉設三老、嗇夫和遊徼。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訴訟和稅收,遊徼掌治安。鄉以下為裡,是秦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

2、特點:地方上主要官員郡守縣令等,直接由皇帝調遷,並且官位不世襲地方官員只有俸祿,無封地,只有地方行政權,絕對服從於中央與分封制不同的是,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

秦朝在地方實行郡縣制。郡有郡守,縣有縣令,都對皇帝負責,直接由中央任免,都有一定任期,期滿進行考核,優勝劣汰。

郡守縣令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負責管理百姓徵收斌稅,徵發傜役和兵役。

標籤:制度 秦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