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酒精測試計算公式

心理3.02W
酒精測試計算公式

酒瓶上標示的酒精濃度(只取數字)×酒的分量(以升計)=酒精單位(約數)。

例如:一聽5%酒精濃度的330毫升啤酒,大約有5×0.33=1.65個酒精單位一瓶12%酒精濃度的750毫升紅酒,大概有12×0.75=9個。

酒精攝入量計算公式:攝入的酒精量(克)=飲酒量(毫升)×含酒精濃度(%)×0.8(酒精密度)。

酒精量計算公式,攝入的酒精量(克)=飲酒量(毫升)*酒精濃度(%)*酒精密度(0.8)。其中酒精量的單位是克,飲酒量單位為毫升,酒精濃度就是我們常說的45度、50度等。舉例說明,某人飲酒量為100毫升也就是二兩,含酒精的濃度是50度的酒,那麼他的飲酒量就等於100毫升乘以50%再乘以0.8,0.8為密度,那麼其酒精量就等於100*0.5*0.8,計算之後等於40,它的酒精量是40克。

血中酒精濃度(g/1000ml,即‰)=飲入酒精量(g)/(飲者體重(kg)×係數r)r=0.75。

酒精量(g)=飲酒量(ml)×酒精含量%(V/V)×0.8(g/ml)。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釋出的《車輛駕駛醉酒駕車的測試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標籤:酒精 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