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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引體向上標準

心理3.22W
會考引體向上標準

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會考引體向上的評分標準:10個即為滿分

引體向上考試操作規範及要求:

考生聽到報號後,走到槓下跳起,雙手正握槓,兩手約與肩同寬成直臂懸垂。身體呈靜止狀態後,開始做第一次引體向上的動作屈臂向上引體至下頦超過橫槓上沿,恢復直臂懸垂後為完成一次動作未達到此規格者,不計次數。

考試時間從雙手握槓開始,到雙手離槓結束,期間,兩次動作之間的時間間隔超過10秒者,考試自動結束。計取考生成功完成的引體次數。每位考生只測試一次。

考試時,考生出現犯規行為,犯規時所做的動作不計數,但考生可以繼續考試。

標籤:會考 引體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