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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讓性質是什麼意思

心理1.43W
房屋出讓性質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的私有是指房子產權性質,意思是土地上的房子是私人所有,而出讓是指土地性質,意思是這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出讓地。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是屬於國有的,私人只有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出讓”指的是國有土地的取得方式,除了出讓外,還有劃撥、轉讓等方式 “自建房”或者“商品房”指的是房屋的屬性,類似的還有經濟適用房、公房等 自己建的就是自建房,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上市銷售的就是商品房 二者區分開就很好理解了,“出讓”性質的土地上建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交易的。

標籤:性質 出讓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