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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個性發展階段的主要表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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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個性發展階段的主要表現是

兒童個性成長分成了5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自己的生活主題。

第一階段,0到1歲——信任與不信任。

第二階段:2到3歲——自主與羞愧

這個階段孩子開始學習如何控制自己的生理機能以及注意到身體的能力以及限制。

第三階段。4到5歲——主動性與內疚

第四階段,6到11歲——勤勉與自卑

第五階段:12到21歲——對身份以及角色的困惑

兒童個性發展階段的主要表現是

自發性順利成長的兒童,到了三四歲時,其積極尋求朋友的願望變得強烈起來,這樣的兒童喜歡和小朋友一起玩耍。

兒童出現這一現象有早有晚,但只要他非常需要朋友,就說明這是一個意欲發展順利、情緒安定的兒童。父母可以對自己的育兒方法加以肯定並樹立起信心。

如果兒童不怎麼想找小朋友,即使有機會接觸同齡的兒童,也不與其一道玩耍,這時父母就必須對自己以往的育兒方式從各種角度加以探討了。

在探討的時候要注意兩個關鍵問題:其一,有沒有一直在壓抑兒童的自發性的成長其二,是否親子間的情感紐帶不夠牢固。

就壓制兒童自發性成長的育兒方法而言,父母們最容易落入兩個陷阱,一個是對兒童施加不適當的管束,把其塞入“好孩子”的框框裡還有一個是運用過保護的培養方法。

在第一種情況中,父母為了把兒童塑造成自己理想中的“好孩子”,對兒童施加命令、壓力,支配兒童的行動。如此一來,孩子慢慢地就變得老實聽話、很好對付了。

父母這時可能會覺得由於自己育兒有方,才使其成了個“好孩子”,甚至還為此暗自得意呢。殊不知,自己的育兒方法已經壓制了兒童的自發性,使之失去熱情和活力了。

這裡所說的過保護是這樣一種育兒方法,即應該由兒童自己做的事情,父母卻動手代勞。也就是說,在兒童要求“自己來做”的時期裡,父母出於“做不好”、“太費時間”等種種理由,而沒有讓兒童做。這樣一來,兒童自發性的發育便受到了壓抑。

其結果是,兒童對大人的依賴性越來越強,一點點小事就想要讓父母幫自己做。如果一味遷就下去的話,兒童會認為父母為自己做事情是理所當然的,父母就該為自己服務。再嚴重一點的話,兒童會變得用命令的語調來指使媽媽。當要求不被滿足時,甚至會對父母施加暴力,即所謂的“家庭暴力”。

受到過度保護的兒童,在家裡顯得挺神氣活現的,乍一看似乎很有活力,可是一到外面就變蔫掉了。這就像人們常說的“窩裡橫”。

這種兒童在幼兒園裡無法和別的小朋友一塊兒玩耍,總愛纏著老師不放。而老師又不可能只對付一個兒童,於是兒童便越發感到不安,漸漸地不想上幼兒園了。

如此下去,兒童的交友能力便成長不起來。這樣的話,在從國小到青春期這一期間裡便存在著出現種種問題的危險。

兒童個性發展階段的主要表現是

幼兒時期‘(1~3歲。)他還沒有什麼意思。就會做一些胡亂的事兒。比如拔掉一顆小苗。隨地大小便等等。

國小時候他會懂事一點,知道哪些不該做,哪些該做。但是呢由於他還沒有完全的懂事,知道該做的事情總是不想做,男的做。所以呀,家長們在多多指導一下孩子的方向。

讀了國中的時候,他會有一些叛逆,因為呢那時青春期嘛。女孩兒的情緒會變得比較暴躁。男孩的情緒更像是叛逆。

你說什麼事情他可能都會反對,但是呢乖巧一點的孩子呢情況就不會太明顯。

標籤:兒童 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