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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員工可以開公司嗎

心理1.51W
央企員工可以開公司嗎

在央企工作的員工不可以自己開設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央企員工管理規定,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屬於勞動關係後,不可以自行開設公司,創辦多層次的勞動關係。如果一旦被用人單位發現員工在外註冊公司,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開公司很容易,首先需要明確所謂的開,是出資還是不出資,參與經營還是不參與經營,還是既出資又參與經營。

從時間上看,恐怕是分身無術,如何在堅守本職工作的情況下還能參與另一家公司的經營。

法律層面上看,兼職是否為任何一家公司允許。

從業務上種類上看,央企的業務與所開公司是否重疊,涉及到競業禁止的問題。

國企員工一般可以依法開公司。但是如果該員工與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或者條款,則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不能自己開業生產、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產品、或者從事同類的業務。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標籤:員工 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