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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管理條例

心理3.18W
保險法管理條例

答,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主管社會保險登記。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與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加強對社會保險登記的管理。

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